招标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ZJH2023-DY-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h2023-dy-c003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97-87595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ZJH2023-DY-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8: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ZJH2023-DY-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3-DY-C003

项目名称: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28932.1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财购2023F000921946南安镇新珠村龙泉坑小组道路建设工程1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 公路工程 ,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供应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2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 1 室(大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五、开启:

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 1 室(大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资金,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按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中标合同价(含经审核确认的工程变更)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审定结算价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一年)届满、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付清; 3.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各供应商可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供应商应提前安装好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IE11)、谷歌浏览器、对应直播驱动和江西版5.0驱动等,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数字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具体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及“不见面询标系统”的问题详见《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网址h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7609/202304/0ae92bac597f45dababc9e328de39fee.shtml)。 4.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操作将按照“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本级0

地址:大余县伯坚大道

联系方式:1387079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

联系方式:0797-8759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7201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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