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71600682
预算金额14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露池
中标公司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14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1071600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DSA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71600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第一医院DSA维保服务项目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11497000
 合计金额小写: 1497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第一医院DSA维保服务项目,金额合计1497000元整;包括所有的人工服务及备件服务,每年保养四次。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26 —— 2024-08-2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维保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部分

工时、常规备件、球管、平板探测器、高压油箱、预防性技术保养、保证开机率95%、

安全检查、质量保障、安全升级、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

备件运输方式:空运为主,陆运为辅导(电源性备件不能走空运);

交货方式:现场拆装原厂全新备件并验收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按实结算;
第一期合同款1000000.00应于2021年9月26日前付清;
第二期合同款248500.00应于2022年8月26日前付清;
第三期合同款248500.00应于2023年8月26日前付清。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支行(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1219185999101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开机率保障95%,一年按365天计算;

2、质量保证:1)按需制定保养计划,一个季度一次;2)检查图像质量(保证满足临床科室需求,保障手术正常顺利进行);3)调整/校准至西门子出厂质量标准;4)记录并报告系统质量状况,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西门子原厂质量标准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医院根据西门子的维修工单记录及保养记录,在放射科负责人签字确认,确认前提为机器正常开机并能保障临床使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1、用户应根据乙方的维护保养维修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及验收;

2、用户应按需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文件及设备信息以便西门子诊断设备故障;

3、用户应根据西门子的要求及建议保障设备间的良好环境,并进行正常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4、用户在验收合格后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乙方:1、应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对提供维保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西门子在收到用户报修电话,应及时响应;

3、西门子提供用户的备件应是原厂全新未拆封备件,并保障备件及时到场;

4、西门子在履行合同时收集的用户数据信息,西门子应确保只应用于机器维修维护保养及临床科研所需,并能泄露数据并用于其他途径;

5、西门子在申请付款时,应凭有效的发票及维修工单、保养报告,并在科室验收合格后交于相关科室申请付款。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若西门子无故违约,甲方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市第一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8月26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地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法定代理人: 刘激扬 法定代理人: ELISABETH STAUDINGER LEIBRECHT
委托代理人: 李露池 委托代理人: 余杰
电话: 0731-84667680 电话: 021-38895000
传真: 0731-84667680 传真: 021-38895001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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