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b2024-cs-0098-3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嘉辉029-88481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二部邮箱(157567909@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4-02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4-CS-0098-3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3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监理服务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_标包11(项)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230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按照据实结算原则,至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的服务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包1(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包1(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项目总监如有在监工程,担任总监的项目不得大于2个,且需出具原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5符合政府采购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二部邮箱(157567909@qq.com)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4-0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考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157567909@qq.com邮箱,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
地址:青年创业园科创大厦5号楼
联系方式:029-8453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辉、熊磊、刘艳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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