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庐城镇申山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017
原公告日期:2024-01-12
项目编号:2024ANNGZ00017
各投标人: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庐城镇申山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4ANNGZ00017)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且提供退休证明的,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2 投标所需资料要求——项目经理承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附项目经理承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手持项目经理承诺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照片
但是投标文件格式里面——(七)项目经理承诺仅要求放照片
请问下,以哪个为标准
回复:同时附项目经理承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手持项目经理承诺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照片。
提问三: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我公司拟用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上无专业名称,此高级工程师学历证书为土木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四: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庐城镇申山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请问能否用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代替高级工程师作为此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五:我单位参与贵单位招标的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庐城镇申山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施工,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过程中,招标文件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 及以上,我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是建筑电气高级工程师,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于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
谢谢,望回复!
回复:予以认可。
二、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由“庐江县商务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变更为“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庐江县商务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6.该项目由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代建,建成后移交庐江县商务局。因此该项目的招标等工作由庐江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中标后中标单位与庐江县商务局和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中标合同。”变更为“6.该项目由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代建,建成后移交庐江县商务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因此该项目的招标等工作由庐江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中标后中标单位与庐江县商务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和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中标合同。”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更新,相关文件随此次补疑上传,请投标人自行获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庐江县商务局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82563663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87011305
2024年01月17日
0天0小时50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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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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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1-170天0小时25分
申山-补疑1.pdf 发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二期项目——庐城镇申山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施工(2).zip 申山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