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贸学院及城市建设学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6.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200558
预算金额16.58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28-67171868
中标公司成都步凡科技有限公司16.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贸学院及城市建设学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9-23 17:00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200558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贸学院及城市建设学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包2:国际商贸学院国际商贸AGV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设备1套:成都步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3:国际商贸学院分院智能搬运设备AMR:成都步凡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采购包2:国际商贸学院国际商贸AGV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设备1套:1385000.00元(总价);采购包3:国际商贸学院分院智能搬运设备AMR:16580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1:1.名称:单巷道多层穿校车存储货架 品牌:依瑾科技 规格型号:YJH-30 数量:1 单价(元):89200 2.名称:出入货辊简输送链 品牌:依瑾科技 规格型号:YJGW-7 数量:6 单价(元):14500 包2:1.名称:智能搬运设备AMR 品牌:依瑾科技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元):82900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雷强,苏磊,吴志成,缑毅,陈英(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采购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采购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万以上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计算收取;按前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得出的金额再下浮3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8464.5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案号:51010022210200004042,预算品目: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服务费包件1收费金额13464.5元,包件2收费金额5000元,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包1对应招标文件中采购包2,采购包2对应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包3。包2标的信息其余详见附件 | |||
附件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天益街8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223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1栋9层910号 (花样年福年广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671718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电话: | 028-6717186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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