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62024000DMR
项目名称: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元):11679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934320;
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勘探单位对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进行勘探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67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家勘探单位对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进行勘探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新成立的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磋商保证金绑定:交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交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交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 户 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 系 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5.敬告: 5.1 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磋商技术支持方。 5.2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供应商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磋商随机码,交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磋商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磋商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6.办理 CA 及网上磋商事宜 6.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6.2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磋商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6.3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 6.4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定论)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府路
联系方式:15085391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卓源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4单元14层2号
联系方式:15934793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军
电 话:15934793284
文件预览:
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采购公告.pdf
(发售稿)贵州省威宁县子洋农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龙街镇大院砂石厂地质勘探单位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