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ZB2)2024020G
建设地点: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1159万元
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晟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前,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会员注册方式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完成网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任意一成员报名即可。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电话: 0771-5579209 QQ群:28681162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枫林路18号广西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号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612室
邮 编: 梁工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0771-3621557 联 系 人: 方工、陈工
电 话: 电 话: 0771-2808057 、2848933
传 真: 传 真: 0771-280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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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