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8991C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8991C0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概况: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4-2026年度所辖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保留随时调整服务范围内容的权限。

2.3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为30万元/年,总预算为60万元。

备注:以上预估金额仅为招标人在服务期内向中标人采购的金额上限,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金额(下达订单的总采购量)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届满后未发生违约情况,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指门楣广告/门楣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的维修项目)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需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114日至20241111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260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座2号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人民币

5.5 投标文件如采用邮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提前寄出并通知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保证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公告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银行官网(https://www.bankofbeij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告信息,采购人不予负责。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8、联系方式

  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北京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18991

  人:刘归航、金煜尧、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话:18018758627、13928484064

电子邮件:liugh2@gcbidding.com、13928484064@139.com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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