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Y202408040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杭州云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服务银行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投标单位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杭国资财〔2016〕7号)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杭州市设有分支机构(且参与投标的银行不隶属于同一法人),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杭分值机构的营业执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材料等)。(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单位须提供总行或浙江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总行或浙江省级分行直接投标的除外),未在浙江省设立省分行的,可由杭州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6.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须设立在招标单位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区域内),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服务网点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服务网点”,格式自拟)。 | 投标单位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杭国资财〔2016〕7号)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杭州市设有分支机构(且参与投标的银行不隶属于同一法人),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杭分值机构的营业执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材料等)。(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单位须提供总行或浙江省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总行或浙江省级分行直接投标的除外),未在浙江省设立省分行的,可由杭州分行出具唯一授权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杭州云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9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908420217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75750448 0571-88089925
传真:0571-88016768
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楼1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