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9 阅读: 次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鸡冠石镇下窑村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2.2 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30.56平方米,属市政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新建初沉池。即在现有初沉池之间新增一座长约100米,宽约25米,高约8米的初沉池1座,并将新建初沉池进水箱涵和出水箱涵与现状进、出水总箱涵实现不断水连接;二是现状放空系统改造。即对V型滤池反冲洗废液放空系统改造,新建DN1000顶管约350m;新建二沉池放空回流泵站1座及配套管网,泵站直径约3.8m,深约16m;新建初沉池、生化池放空回流泵站1座及配套管网,泵站直径约3.8m,深约20m;三是新建至提标生化池的DN900供气主管约160m,形成对提标生化池的环状管网供气。
2.3比选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房建和市政相关检测规范为准,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比选范围内。
2.4检测服务期:本次比选的检测服务期暂定为180日历天,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5特别说明:
2.5.1投标人应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要求,并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潜在的风险。
2.5.2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为质量检测(全检)。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个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相关质量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2023年02月0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