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59.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y-gd-20231102
预算金额59.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总132049093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18075882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GD-20231102
项目名称: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8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8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桂东县星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石矿前期勘探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ZY-GD-20231102
3、采购项目预算:¥590856.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90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工期
标的预算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矿前期勘探项目
桂东县桥头乡侠头村脉石英矿前期勘探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90天
¥590856.00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þ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者保函、电子增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或者保函、电子增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发布媒体: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姜先生
2、电话:18075882288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星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
(3)联系人: 温总
(4)电  话: 13204909360 (已经其本人同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106国道旁2楼201
(3)联系人:姜先生
(4)电  话:18075882288(已经其本人同意)
(5)邮  编:423500
(6)电子邮箱:2329352127@qq.com
 
 
 
2023年 11  月  1  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东县星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系方式:温总 13204909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106国道旁            
联系方式:姜先生18075882288(已经其本人同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总
电 话:  1320490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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