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0-fw374c/zb-xncqc-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芬0571-563186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集气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3-SH10-FW374C/ZB-XNCQC-2023-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气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集气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检验规范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掌握管道运行情况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管道存在风险,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计划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6条集气管道(共计53.638km)开展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工作,排查管道内腐蚀隐患,对严重隐患进行整改。管道信息如下表:
管线名称
投产时间
长度(km)
管径(mm)
管材
发球筒类型
运行压力
输气量
管道1
2016年
15.493
Φ219.1×7.1
L245N
发球筒
1.0MPa
36万方/天
管道2
2020年
2.998
Φ273×7.1
L360N
发球阀
0.8MPa
11万方/天
管道3
2020年
4.239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0.85Mpa
17万方/天
管道4
2020年
8.154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0.84Mpa
5万方/天
管道5
2020年
7.79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0.83Mpa
3万方/天
管道6
2020年
14.964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1.0Mpa
11万方/天
2.1招标范围
2.1.1主要工作量为:中标人(或合同中的乙方,下同)按照国家、石油行业标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6条集气管道(53.638km)进行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
2.1.2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实行包干制,中标人负责完成施工方案、管道中心线测绘作业、电磁涡流内检测作业、数据分析、开挖验证作业、管道强度校核、缺陷评价、最终检测数据报告提交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作业实施前,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管道概况、管道运行工况、清管/检测历史等相关情况及数据信息的现场调查(踏勘)及确认,并编制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2)按照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工期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设备的调遣、调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进行检测过程中的检测器跟踪。
(4)提供设备调遣、人员、检测和开挖作业、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等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车辆、起重机械、发射接收机及其他配件等。
(5)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洗、以及编制单次清管运行报告(清管作业完成后24h内提交)等工作。
(6)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验证检测工作。中标方负责对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结果(或异常特征点)进行复核,主要包括缺陷点的定位、土方开挖、防腐层的剥离和修复、管沟回填等工作。中标人根据检测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供现场缺陷验证点选择建议,招标人确定最终的缺陷开挖验证点。每条管道缺陷验证复核点数量不少于5个。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在80%(准确率=合格点数&div ide;复核点总数×100%,其中主要包括缺陷尺寸量化、定位精度等指标合格)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中标方需无条件重新进行管道清管、检测,直到验证合格为止,但检测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中标人对现场缺陷复核后,报招标人,业主对现场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或组织第三方对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最终验证测量数据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结果为准。
(7)根据检测评价结果,中标人应出具管道检测报告,并进行验收汇报,最终提交中文版5套检测报告及相关维护维修建议(中文纸质版5套和可编辑版(word及excel)和不可编辑版中文电子版各1份)。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技术售后服务(招标人实施缺陷点修复工作时,中标人应无偿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缺陷点定位指导工作)等管道检测相关的工作。
2.2工作界面:
招标人负责流程切换组织、现场监督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操作;中标人负责除流程切换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外的全部具体操作,包括收发球作业的放球、跟球、取球等。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清洗设备;由招标人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和处理清出物,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1年。
2.4工期要求:本项目现场检测作业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分析要求30日完成,开挖验证工作要求60日内完成。
2.5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境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承担浙江油田公司所管辖的1条管道(15.493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
标段二:承担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5条管道(38.145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国内陆上油气田集输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②结算发票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各标段项目组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每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且通过验收的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经验。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由于疫情原因可以免缴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通知。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相应岗位的委派单或任命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人员配置须承诺:
(1)投标人承诺现场清管、检测作业时,至少保证有1名检测工程师(负责检测器现场调试、检测技术指导和异常情况处理)和4名操作工(负责清管器收发、跟踪、回收)在现场服务。
(2)投标人承诺安排至少1名数据工程师,协助负责缺陷复核工作,开挖验证作业前24小时内到场。
(3)投标人对上述承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设备要求
3.6.1投标人应提供Φ168.3、Φ219.1、Φ273三种规格管道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提供的检测器应满足低压低流量检测工况以及检测管道的发球筒(阀)和收球筒尺寸要求:鉴于招标人招标范围内存在发球装置为发球阀的管线,为保证检测顺利实施,投标人应提供匹配相应发球阀指标要求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具体指标要求如下:①Φ168.3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00mm;②Φ219.1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50mm。(提供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图纸(标明检测器长度)、提供检测器实物照片(长度测量照片)、提供检测器技术规格书、提供中标后检测所使用的检测器与图纸和实物照片一致的承诺书)。
3.6.2设备调运承诺:中标方承诺接到甲方现场作业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检测用所有设备(清管器和检测器及其附属设备)调运至招标人的检测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相应工作量或安排本标段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实施检测工作或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7.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7.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9日至2023年615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6299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一:1.3万元人民币;标段二:2.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629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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