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1912FJ-07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19】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咸宁市青龙路南侧,东邻空地;南邻保护山体;西邻旗鼓一组还建用地,北邻青龙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2485.36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13486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月1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必须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信息一致,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1开标室(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368号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王总 联 系 人: 徐燕、章波
电 话: 13871841251 电 话: 1380724965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 年 12 月 9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