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外包磋商采购公告(SZHK2023-C-001)
项目概况
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SZHK2023-C-001
二、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外包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53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述
1.数字城管工单的核实核查:对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受理的公众举报投诉类案件进行及时的现场核实和核实结果反馈,明确事部件类别和案件实际情况,完善案件地址信息并进行准确定位,同时对于部件类案件做好与入库部件数据的匹配;对各区各部门完成处置的案件进行及时的现场核查和核查结果反馈,明确处置后的实际情况。
2.城市管理问题的专项采集: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对城市管理问题、状况进行专项采集,为城市管理决策分析和集中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为各地各部门的管理和整治效果的考核提供依据。
3.城市部件数据的普查:对城市范围内各类部件数据进行普查,采集记录相关属性,有效定位并拍照存档,即时更新录入数字城管数据库。
4.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与审核:负责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窗口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和问题采集,对各区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参与审核上报的问题信息。
5.专题图层的采集测绘:对各类管理辖区、施工作业等区域,雨水积聚、垃圾积存、占道经营等问题部位采集测绘对应的专题图层,形成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和监管数据。
6.微小问题的快速处置: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微小事部件问题进行快速处置和应急处理,提高微小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效率。
7.数字城管平台操作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数字城管平台操作培训,以平台实操促进采集工作能力。
8.采购单位要求实施的与数字城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范围及期限
1.苏州市区范围(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6个区)。在其中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范围为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详见附件)及其周边区域。具体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采集范围做适当调整。
2.工作网格划分:工作网格根据采购单位划分要求执行并动态调整。
3.项目服务期:预计2024年1月15日到2025年1月14日,为期一年(具体服务起讫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三)项目工作量和工作要求
1.工作量:
1.1项目服务期内有效上报事部件问题总量不少于14万件,项目服务期第二个月起,每月不少于1.1万件(其中部件类问题占比不少于20%)。
1.2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核实、核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专项采集、数据普查、专题测绘、快速处置等工作。具体工作量按照数字城管运行工作实际情况执行。
2.工作要求
2.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8:30-17:30,用餐午休时间为12:00-13:00;根据具体工作客观需要,采购单位可对工作时间做一定调整,原则上介于7:00-22: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相关工作力量。
2.2核实、核查时效要求:成交单位服务人员在收到核实、核查指令后及时开展核实、核查工作,核实、核查工作用时应符合采购单位工作标准。
2.3巡查密度:在信息采集工作中,每个工作责任网格内所有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每周必须巡查到位,且必须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其他区域根据工作要求实施巡查,不得擅自更改巡查路线。
2.4信息采集类别、采集质量、区域均衡性、上报时间均衡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和相关采集标准。
2.5专项采集、数据普查、专题测绘、快速处置等工作须符合采购单位相关工作要求。
2.6如因数字城管工作需要,采购单位要求成交单位承担与数字城管相关其他业务工作的,成交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
2.7人员配置要求:为本项目提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项目审核人员6人,项目管理人员1人,皆需常驻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办公。
2.8培训要求:必须开展符合工作要求的培训,成交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3.项目管理和考核
3.1根据《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和《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对成交单位进行管理、考核,因数字城管运行实际需要,采购单位可以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3.2成交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
人员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单位认为对继续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对采购单位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出现舆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3因数字城管实际业务情况等非成交单位因素导致的工作任务要求无法完成的,经采购单位确认,不计入考核范围。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UploadFile/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20170303152825617.doc)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5dcef0f-ad45-45ac-b800-cf8732807865&categoryNum=006003)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75cf9bf0-ed2e-4be6-a310-eb7d3efafb52&categoryNum=020001)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为:
http://221.224.221.182:8088/zfcgsz/login?bs=5,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七、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一)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磋商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现场接收CA证书
磋商现场接收CA证书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13:00-13:30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及磋商现场接收CA证书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13:30整
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13:30整
磋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磋商地址: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 称: 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 系 人:曹阳
联系电话:0512-67873972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713号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吴衙场24号
电 话: 0512-659152889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李建华、罗玉娇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九、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