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充电桩专业分包任务中标公示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w-zy-201911-000140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凯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充电桩专业分包任务
项目编号: RW-ZY-201911-000140 招标人: 崔凯 项目名称: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充电桩专业分包任务
公示期: 2019-12-02 ~ 2019-12-05 联系人: 崔凯 公司: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 17739452555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陕西绿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过1轮报价,1次调价及谈判,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充电桩专业分包最终含税中标价为960000.00元。本次招标报价单价以台计量,投标报价采用价税分离法,税金另计,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及机械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其它措施费、周边关系处理及协调等所有完成承包范围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税金另计;乙方需自备施工所需全部机械设备及机具,含测量、技术人员、机械操作司机及柴油、汽油、机械维修保养等。 1.本次招标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签字完整的结算单并挂账,并在设备通电安装调试经甲方确认后付款至工程款的50%,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3、结算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税率为13%增值税,乙方提供结算价款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联。 4、以上全部工程必须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 5、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看护机械、自行负责道路沿线交通指挥、垃圾清扫、扬尘。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延安市扬尘治理文件规范执行。 6、项目部只负责现场指导,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阻挡事件等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未按相关要求施工,导致甲方被罚款或其他形式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反光服。 8、乙方供应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机械、劳务。
中标候选单位: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1 陕西绿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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