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802.61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艳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健敏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曙区WCH-07-i5-2地块(望春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05 10:55:20     
交易登记号:2023NBHSWQT062
1.招标条件
海曙区WCH-07-i5-2地块(望春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201-330203-04-01-2579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0802.61万元,工程概算约10764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4953平方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化设备网系统、入侵防范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 (含住户家庭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门禁系统、人行通道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预付费电表管理系统、电梯控制系统、信息发布系统、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户内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线系统(不含地下室及室内预埋管)、抗震支架等安装与调试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387166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管线预埋阶段配合并满足施工总包工期进度要求;设备安装部分接发包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通过技防办专项验收。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的测试(安防系统要求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 b.ningbo.gov.cn/haishu/)。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本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系统”,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投标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服务指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6时00分)。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宁波投标工具(海曙)”。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CA办理电话13064780575。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的工程建设系统,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6.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2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 系 人:高艳圆、牛婧怡
电    话:0574-87117806、0574-87328436
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22室
联 系 人:毕健敏、贺意波、钱丽娟、邹芳敏、徐新宇、吴芝妙、周丹
电    话:0574-880903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