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有毒可燃气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0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8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静雯0574-87384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招标范围):有毒可燃气体系统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招标控制价:50.08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到达现场。
质量保证期:全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的24个月;需安装、调试的产品,自全部产品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备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至少24个月。并保证质保期时间不低于业主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的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所投产品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7日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整。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其他注意事项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号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杨静雯、李娜
电话:0574-87384499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招标范围):有毒可燃气体系统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招标控制价:50.08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到达现场。
质量保证期:全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的24个月;需安装、调试的产品,自全部产品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备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至少24个月。并保证质保期时间不低于业主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的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所投产品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7日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整。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其他注意事项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号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杨静雯、李娜
电话:0574-8738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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