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砂、石硝石粉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砂、石硝石粉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库盆开挖砂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汪家庄高速公路北过筛河砂20万吨,起拍价62元/吨,竞买保证金120万元。
2、施工项目部院内石硝1万吨,起拍价27元/吨,竞买保证金2万元。
3、施工项目部院内石粉1万吨,起拍价25元/吨,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并于2024年11月10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拍卖保证金账户为虚拟子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生成并自行缴纳、查询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 特别声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2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运保证金(河砂40万元、石硝、石粉各1万元)车辆运输保证金1000元/辆等缴入指定账户并与委托方签订移交合同。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安排在指定位置按施工顺序依次转运标的物,不准自行挑选,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方式等全部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转运工期(河砂80天、石粉及石硝各10天),未在规定时间内转运完成的视为违约,若发生违约,未转运标的物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不再继续转运,转运保证金及未转运标的物的货款不再退还。
2、买受人自行协调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工地现场等相关的所有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环保、运输、道路、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标的物的运输费用以及标的物的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保证委托方和项目施工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处罚、责任及损失。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75766    13853968663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1009室
山东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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