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交易公告
金额
130.2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发起人: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天河镇
四、工程概况:项目计划对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进行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重建工程,全长22.0米: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竹坪桥重建工程,全长12.0米: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毛竹桥重建工程,全长16.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1302176.00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6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响应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仅限吉安县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内企业)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3.资格审查资料:1、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承建企业名单内。2、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章单位公章。3、必须按交易文件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4、必须递交响应承诺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6、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C证原件。
十二、报名及交易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21年 1 月28日 9 时30分。
2.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办法及交易会程序:
(1)以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为该响应人编号。
(2)评标办法:采取报价承诺法(受疫情防控影响,代理机构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交易保证金名单,与最新发布的吉安县限额以上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名单对比后,按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名成交候选人,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商库名单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预成交企业并进行公示。商库内企业应核对名单上的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自行承担责任。在公示期间预成交企业向业主单位提交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如预成交企业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业主单位应报行业监管部门、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重新进行交易,如无问题在公示期满后即可办理成交确认书)
(3)现场宣布成交单位。
十三、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二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交易发起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确认书。
十四、成交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交易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五、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六、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七、参加响应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十八、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壹拾元整(¥:25910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响应单位应自行考虑其交易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则响应人的响应无效。请各响应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交易系统后由系统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交易截止时间一致)。
开户银行: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响应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意事项:
①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响应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资格以网上交易系统认定的为准。
③响应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④响应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8503300或郭工18179121259。
十九、付款办法(不计息):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成交合同价一半时支付成交合同造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合同造价的20%,尾欠的工程款在审计决算后2年内付清,原则上第一年支付余额的50%,第二年支付余额的50%,根据吉县办【2016】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拨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工程变更增加造价部分应先按规定先审批再实施经财政评审后,评审审定金额视同合同价进行资金拨付。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4、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施工期间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5、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采购、服务)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合同价)。
重要事项:
①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所有交易响应人不得到交易现场。
②本工程交易实行网络直播开标实况,网络直播会议号会在开标前公布在吉安县公管办建的投标企业群里。
③代理机构、业主单位、监管部门人员进入交易大厅,中心工作人员应在入口处测量体温,检查个人轨迹,并提醒保持距离和全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正常且最近14日内未曾到过全国重点疫区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交易保证金名单,按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名成交候选人,与最新发布的吉安县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名单对比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商库名单中的联系方式进行现场联系并做好录音,如预成交企业未在10分钟内进行响应,交易发起人将重新抽取成交候选人并确认后再进行公示。商库内企业应核对名单上的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自行承担责任。在公示期间预成交企业向业主单位提交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如预成交企业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业主单位应报行业监管部门、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重新进行交易,如无问题在公示期满后即可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本工程简易程序交易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交易发起人: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79633953
代理机构: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296615123
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 月21 日
附件: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交易文件、清单、承诺书、开标人员健康登记表。
一、交易发起人: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天河镇
四、工程概况:项目计划对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进行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重建工程,全长22.0米: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竹坪桥重建工程,全长12.0米: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毛竹桥重建工程,全长16.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1302176.00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6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响应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仅限吉安县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内企业)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3.资格审查资料:1、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承建企业名单内。2、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章单位公章。3、必须按交易文件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4、必须递交响应承诺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6、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C证原件。
十二、报名及交易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21年 1 月28日 9 时30分。
2.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办法及交易会程序:
(1)以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为该响应人编号。
(2)评标办法:采取报价承诺法(受疫情防控影响,代理机构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交易保证金名单,与最新发布的吉安县限额以上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名单对比后,按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名成交候选人,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商库名单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预成交企业并进行公示。商库内企业应核对名单上的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自行承担责任。在公示期间预成交企业向业主单位提交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如预成交企业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业主单位应报行业监管部门、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重新进行交易,如无问题在公示期满后即可办理成交确认书)
(3)现场宣布成交单位。
十三、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二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交易发起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确认书。
十四、成交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交易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五、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六、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七、参加响应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十八、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壹拾元整(¥:25910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响应单位应自行考虑其交易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则响应人的响应无效。请各响应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交易系统后由系统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交易截止时间一致)。
开户银行: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响应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意事项:
①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响应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资格以网上交易系统认定的为准。
③响应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④响应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8503300或郭工18179121259。
十九、付款办法(不计息):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成交合同价一半时支付成交合同造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合同造价的20%,尾欠的工程款在审计决算后2年内付清,原则上第一年支付余额的50%,第二年支付余额的50%,根据吉县办【2016】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拨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工程变更增加造价部分应先按规定先审批再实施经财政评审后,评审审定金额视同合同价进行资金拨付。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4、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施工期间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5、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采购、服务)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合同价)。
重要事项:
①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所有交易响应人不得到交易现场。
②本工程交易实行网络直播开标实况,网络直播会议号会在开标前公布在吉安县公管办建的投标企业群里。
③代理机构、业主单位、监管部门人员进入交易大厅,中心工作人员应在入口处测量体温,检查个人轨迹,并提醒保持距离和全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正常且最近14日内未曾到过全国重点疫区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交易保证金名单,按交易保证金名单排序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名成交候选人,与最新发布的吉安县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名单对比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商库名单中的联系方式进行现场联系并做好录音,如预成交企业未在10分钟内进行响应,交易发起人将重新抽取成交候选人并确认后再进行公示。商库内企业应核对名单上的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自行承担责任。在公示期间预成交企业向业主单位提交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如预成交企业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业主单位应报行业监管部门、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重新进行交易,如无问题在公示期满后即可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本工程简易程序交易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交易发起人: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79633953
代理机构: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296615123
吉安县天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 月21 日
附件:吉安县天河镇白泥村罗山桥等三座桥梁重建工程交易文件、清单、承诺书、开标人员健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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