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y【gc】2023-08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永康
招标代理机构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羽132895111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水宁县2023 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
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Y【GC】2023-08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9.48万元,招标人为水
宁县公路管理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
护;主要主要对李魏公路、许黄公路、东西公路进行修复性养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
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
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22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版,线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I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性养
护工程己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3】10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
设计已由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以永交函(2023〕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 年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及许黄公路修复
性养护工程2.2工程地点:位于永宁县县内。
2.3工程概况:主要主要对李魏公路、许黄公路、东西公路进行修复性养护。
1.Y312李魏公路。修复道路K0+000-K4+525段,全长4.525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
处治修复,铣创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20273m°,拆除并新建两侧
路缘石,安装里程碑、百米桩46块、道口标柱60根、示警桩40根、交通标志21块、橡胶
减速带4.4m,设置平面交叉11处、涵洞1道等。
2.Y304东西公路。修复道路K4+000-K5+345段,全长1.345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
处治修复,铣创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6076m³,拆除并新建两侧
路缘石,安装里程碑、百米桩14块、标志牌5块、道口标柱20根、橡胶减速带17.6m、反
光漆0.79m°,设置平面交叉6处,施划标线151.28m°等.
3.Y306许黄公路。修复道路K9+262-K13+128 段,全长3.866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
害处治修复,铣创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28778m',安装里程碑、
百米桩39块、标志牌7块、示警桩42根、道口标柱24根,设置平面交叉8处,施划标线 238103
m'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


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
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计153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
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
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财务
能力投标人提供(2020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各年财务报表的财务流动
比率大于1。
注: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规定年份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
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
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向前计算3年为业绩起始计算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完成过丁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1.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
企业
信誉(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查询不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或能查询到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
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时间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承诺书);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3年
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计算3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
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
绩的项目总工职务(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


少为2个).
3.2本次招标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
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
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
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http:
//credit.mot.gov.cn/)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
3.7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单位及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
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
名资料(资格要求)扫描件发送至312588263@qq. com 邮箱进行确认(扫描件必须一个PDF
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开标地点:银川
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不召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囝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机构: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永黄公路K5+630 地址: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邮政编码: 750100 邮政编码: 750002
联系人:李永康联系人:贾羽
电 话:0951-8015837 电 话: 13289511132
2023年11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永宁县永黄公路K5+630
联系人:李永康
电 话: 0951-8015837
电子邮件: 18730975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5栋105室
联系人: 贾羽
电 话: 13289511132
电子邮件: 312588263@qq.com
贾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