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18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051号
预算金额2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4-3330508
招标代理机构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64-33305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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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6: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05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广泉钢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城北工业园

中标金额:贰仟壹佰捌拾万元整(¥:21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单墓、双墓、骨灰保护箱和智能管理系统,具体详见附件;

品牌:广泉牌,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墓碑(单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墓碑(双墓1):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墓碑(双墓2):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单穴)外径:长415mm*宽365mm*高350mm内径:长380mm*宽330mm*高320mm高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双穴)外径:长795mm*宽365mm*高350mm 内径:长760mm*宽330mm*高320mm智能铭牌20mm*30mm智能铭牌安全管理系统软件安装工程(单穴):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安装工程(双穴):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墓碑(单3250套;墓碑(双墓1):6800套墓碑(双墓2):5700套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单穴)3250套高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双穴):12500套智能铭牌28250个智能铭牌安全管理系统软件1套;安装工程(单穴)3250套;安装工程(双穴)12500套。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墓碑(单460元/套;墓碑(双墓1):550元/套墓碑(双墓2):620/套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单穴)260元/套高分子骨灰盒保护箱(双穴):360元/套智能铭牌90元/个智能铭牌安全管理系统软件125000元/套;安装工程(单穴);248元/套;安装工程(双穴):337元/套。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张文武、吕志明、胡玮炜、何俊、叶欢、何宏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香樟公寓19号楼2704室,联系电话:0564-3330508。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区政府对面(龙井沟路)

联系方式:0564-330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明珠国际城1栋2506室

  联系方式:0564-333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056453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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