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10
预算金额7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9848564173
中标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10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1幢3单元18楼1415号 78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采购项目 2023年旺苍县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4万亩,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万亩)主要包括山坪塘整治、蓄水池、田间渠系、田间道路、田型调整等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 本项目设计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NY/T2148-2012); 3.《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NY/T2949-2016); 4.《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5.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6.《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相关附表。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旺苍县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4万亩,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万亩)主要包括山坪塘整治、蓄水池、田间渠系、田间道路、田型调整等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 本项目设计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NY/T2148-2012); 3.《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NY/T2949-2016); 4.《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5.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6.《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相关附表。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实施山坪塘整治、蓄水池、田间渠系、田间道路、田型调整等工程勘测设计和完成省、市要求的新增耕地指标服务,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地形图测绘,规划图、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备案表等。完成项目开工和完工阶段的上图入库工作。 2.制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现状图(全面反映项目区现有道路、渠系、蓄水池、山坪塘、水库、田地分布及典型地物等情况),现状图比例1:5000,以万分之一地形图为底图进行调绘。 3.制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图件标注工程量,底图分别以万分之一地形图和以航拍图为底图),项目总体规划图件比例1:5000,田形调整区等重点区域图件比例1:500。 4.供应商应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进行现场调绘,走访群众,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测量数据准确详细,工程规划要落实到田间地头;设计图纸要符合相应的图件制作规范。 5.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6. 勘测设计成果 (1)报送评审资料,并获得市、县审核通过。 (2)项目区现状图、工程规划布局图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档一份,纸质文档一式8份(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果需分开提供); (3)本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设计成果的理解和使用的所有基础性、关键性、可编辑的工程数据文件等资料,提供电子档一份,纸质文档一式3份。 三、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通过市、县级评审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3.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资料费、设计费、税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费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4.知识产权。采购人拥有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包括本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设计成果的理解和使用的所有基础性、关键性、可编辑的工程数据文件等资料。采购人完全享有勘测设计成果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5.验收 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勘测设计成果获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递交采购人。 采购人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要求进行验收。 四、售后服务 1.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从签定合同开始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完成并经审计、竣工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 2. 成交供应商应有专门的后期服务机构和负责人,提供 7*24小时技术服务,在采购人遇到问题时,应在 2 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 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3.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委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在施工现场驻场办公,施工过程中密切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技术解答、图纸设计变更、项目验收、审计、竣工图、上图入库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部门开展的检查、验收工作。 4.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定期协助采购人确认工程建造是否符合施工文件设计方案,参加定期的工程会谈、解答施工文件相关的问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勘测设计成果获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递交采购人。 采购人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要求进行验收。 789,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勇褚仁南(采购人代表)郑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65号

联系方式:0839-621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土桥街133号1单元201

联系方式:19848564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9848564173

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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