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采购】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cq-qc-2023-9-536-磋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贵阳产控产城发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洪源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勃宇0851-84582771
中标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项目编号: YGCQ-QC-2023-9-536-磋
3、项目简要说明: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4日
6、成交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7、磋商地点: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8、磋商小组成员组成: 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2人,共3人组成
9、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9号
成交金额:287000.00 元
成交内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详见采购文件)
10、采购人名称: 贵阳产控产城发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商务区TB-1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项目联系人: 洪源
联系电话: 0851-87980163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项目联系人:周勃宇、侯菊
联系电话: 0851-8458277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项目编号: YGCQ-QC-2023-9-536-磋
3、项目简要说明: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4日
6、成交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7、磋商地点: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8、磋商小组成员组成: 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2人,共3人组成
9、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9号
成交金额:287000.00 元
成交内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朝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丹霞路二期道路工程、两江路二期道路工程、岐山路三期道路工程、月亮湖东侧4号支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详见采购文件)
10、采购人名称: 贵阳产控产城发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商务区TB-1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项目联系人: 洪源
联系电话: 0851-87980163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项目联系人:周勃宇、侯菊
联系电话: 0851-8458277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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