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八公司上海地铁11-18号线维保项目采购工务生产专用PDA60台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长江15172505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4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八公司上海地铁11-18号线维保项目采购工务生产专用PDA60台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及附属设备改造工程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19 16:53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24 00:00

招标方联系人:
张长江

招标方联系电话:
15172505998

招标方邮箱:
815331081@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陈波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866792084

交货方式:
到站

收货人:
张长江

收货人联系方式:
15172505998

保证金:
19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票

支付条件: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

税号:
913400007110065057

其他要求: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其他说明事项:
工务生产专用PDA,HS600智慧型,安卓11/720*1440/CPU:高通8核2.45GHz/RAM:4GB/ROM:64GB/ 全网通/a/b/g/n/ac/ax ready/蓝牙5.0/高频+NFC/500W前置摄像头/1300W后置摄像头/5000mAh/Gps+北斗+Glonass+Galileo/带通话/黑色/欧亚频段/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6403093167069 网络传输设备 - 60.0 工务生产专用PDA,HS600智慧 工务,安卓11/720*1440/CPU:高通8核 2.45GHz/RAM:4GB/ROM:64GB/ 全 网通/a/b/g/n/ac/ax ready/蓝 牙5.0/高频+NFC/500W前置摄像 头/1300W后置摄像头 /5000mAh/Gps+北斗 +Glonass+Galileo/带通话/黑色 /欧亚频段/ 2024.11.30 华东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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