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43.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tdbx20230430
预算金额43.6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陕西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培贤029-89563670
中标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3.6万元
中标联系人杜安亮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7-24 09:42:40 是否终止: 否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HXTDBX20230430)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428000.00元
(3) 质量:满足比选人及上级部门针对可研文件编制和审批的要求。
(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日历天提交可行性报告文件(含估算),配合招标人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通过之日止。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杜安亮,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为20213203479。
(6)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可研编制业绩。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436000.00元
(3) 质量:满足比选人及上级部门针对可研文件编制和审批的要求。
(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含估算),配合招标人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通过之日止。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王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为20151105027。
(6)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可研编制业绩。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27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培贤、李飞
联系方式:029-89563670
比选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4日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延安新区数据中心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HXTDBX20230430)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428000.00元
(3) 质量:满足比选人及上级部门针对可研文件编制和审批的要求。
(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日历天提交可行性报告文件(含估算),配合招标人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通过之日止。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杜安亮,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为20213203479。
(6)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可研编制业绩。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436000.00元
(3) 质量:满足比选人及上级部门针对可研文件编制和审批的要求。
(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含估算),配合招标人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通过之日止。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王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为20151105027。
(6)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可研编制业绩。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27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培贤、李飞
联系方式:029-89563670
比选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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