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02650445A20231402
二、合同名称: 莲都区教育局2023年37个新型教学空间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23-0606-091929
四、项目名称: 莲都区2023年37个新型教学空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联 系 方 式:0578-2113460
供应商(乙方): 丽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39号
联 系 方 式: 0578-21525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莲都区2023年37个新型教学空间建设
服务要求:
卖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卖方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卖方为买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买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买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卖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买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买方安排;
卖方提供本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及相关升级硬件部提供六年原厂质保。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硬件设备损坏应免费更换,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如有),应无条件提供更新、升级服务。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回访支持。提供系统终身售后服务。
保修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 30 分钟 ;非工作期间为 4 小时;
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 30 分钟;非工作期间为 8 小时;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服务期限: 原厂六年质保
服务地点: 各项目学校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曾宵龙 蓝永浩 冯明敏 毛时钢 潘伟锋
九、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各学校设备运行正常,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二、初验提出的问题都已整改到位;三、后续做好设备的运维工作。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验收表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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