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4间首层商铺 及房屋第二层住宅整体打包租赁公告
金额
1.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惠阳[2019]38号
预算金额1.9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阳区淡水文发实业公司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概况

1)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4间首层商铺及房屋第二层住宅整体打包租赁。

2)公告编号:惠公易产惠阳[2019] 38

3)标的简介: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4间首层商铺及房屋第二层住宅租赁,即:第1号商铺,建筑面积共为70平方米;第2号商铺,建筑面积共为110平方米;第3号商铺,建筑面积共为45平方米;第4号商铺,建筑面积共为80平方米;第二层住宅,建筑面积共为70平方米;租赁总建筑面积为375平方米。目前使用情况为出租,租赁期限已届满但承租户仍在经营使用。标的物道路通达度较好,客、车流量较大,装修情况一般,水、电设施齐全。

4)交易底价人民币1.91万元/月,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82万元,报价幅度人民币0.01万元。

二、交易(报名)时间

报名(缴纳保证金)起止时间:201910228:3020191159:00。自由报价时间:201910228:30201911510:00。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方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报价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5分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开始5分钟计时报价,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则当时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同时限时报价结束。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3、同意租赁行为决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公司章程或可证明同意租赁行为决议合格有效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6、企业机读档案原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3、同意租赁行为决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章程或可证明同意租赁行为决议合格有效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3)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2、网络竞价须知;3、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项目竞价成交后,上述报名资料,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

五、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租赁期限即将届满,承租户仍在经营使用。

2)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82万元。

3)竞得人不得从事酒吧、KTV或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5)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两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6年(月租金每两年递增10%)。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日期起计算,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如租赁标的未安装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维修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3)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4)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5)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需无条件对租赁标的进行清场并移交给委托方,委托方对清场相关事宜不作任何补偿。

16)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六、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dgtjy.com/),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九、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10楼产权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3911932。查看标的联系人:罗启松,联系电话:0752-3351438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191022

附件 一:竞租申请与承诺.docx

二:网络竞价须知.docx

三:2019.9.30俄之塘商铺物业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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