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及法兰)
风光储氢热一体化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风电机
金额
135502.6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bct-241147-002
预算金额
135502.69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少华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林莉1863393132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9
公告正文
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 200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含塔筒及法兰) (招标编号:HBCT-241147-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35502.6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 塔筒及法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 塔筒及法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所投机型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总容量 200MW. 3.3 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4.0兆瓦及以上 容量等级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 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超过100台以上6.0兆瓦及以上容 量(不含试验机和样机)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 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 3.4 资格能力要求(至少满足一项):(1)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 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2)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 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
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3)投标机型应至少已取得由国家 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证明,并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 供货前取得(1)和(2)所述材料(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 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3.5财务要求:提供 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 件。 3.6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 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9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9日0:00-2024年7月3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E招冀成企业版” (http://www.hebeibidding.com:9280/)的投标系统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多功能厅(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多功能厅(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 486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 200MW)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及法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承审 批核字【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业主为围场满 族蒙古族自治县阳洁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及法兰)进行公开招 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 设备(含塔筒及法兰)。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3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规划装机容量200MW,配置储 能30MW/60MWh。拟安装28台6.7MW 风机和2台6.25MW 风机,叶尖离地距离18m及以上, 叶轮直径190m及以上。 2.4 供货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高低压配电柜、含预应 力锚栓组合件支撑件及附件、上下法兰、塔筒与基础预埋件之间、塔筒之间的连接螺栓等紧 固件、升降机、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和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具体供货范围详 见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时间: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需要。最终交货时间、数量、批次如有变化,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6交货地点: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风电200MW)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机 位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所投机型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总容量200MW。 3.3 投标人业绩(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4.0兆瓦及以上 容量等级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 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超过100台以上6.0兆瓦及以上容 量(不含试验机和样机)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 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 3.4资格能力要求(至少满足一项):(1)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 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2)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 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 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3)投标机型应至少已取得由国家 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证明,并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 供货前取得(1)和(2)所述材料(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 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3.5财务要求:提供 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 件。 3.6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 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99号 联系人:王少华 电 话:1312611933/66566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 林莉 电 话: 18633931329 电子邮件: hebeichengt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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