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钱瑶153561960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绿城集团杭州思创园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思创园科技新制造业项目弱电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主体:杭州思创园科技有限公司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思创园科技新制造业项目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206号,四至位置为:东至西园路,南至振中路,西至西园六路,北至西园支路。
3、 招标范围:杭州思创园项目弱电工程(包括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人行通道出入口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五方通话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系统等)的供货、安装、穿接线、调试、开通、协调管理、施工督导、培训和维修、第三方检测及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并包括前期配合、施工指导、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弱电管路预埋由机电安装单位按施工图实施,承包人负责对其进行质量监督及验收,明配管由承包人负责施工。
4、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5万元(伍万元整),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  名:杭州思创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官巷口支行
账  号:19025201040022696
7、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当月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前,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质量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如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仅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部分支付比例提高5%(计算公式为:采用供应链金融净付款金额*1.05)。
8.2单项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的,随工程款按70%支付,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结算后支付。
8.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在满足本条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
8.4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发包人核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发包人保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8.5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承包人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并验证符合规定后予以支付。
8.6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有权暂停签证或付款,直至相关情形消除为止:
①工程施工有重大缺失或明显违约行为时;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迟延改善时;或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有关事项的。
②工程总进度较预定总进度落后10%以上,或明显有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时。
③承包人因与其劳务人员或其他方存在纠纷影响工程施工时。
④工程进行中,有应负责赔偿之事由发生,经发包人提出而未获解决前。
⑤因不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造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承包人与第三人间)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时。
⑥承包人请领的工程款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要求提前给付、转让、委托他人代领,并不得质押予他人。
⑦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单前,未经监理公司签字确认的。
⑧如承包人提供的行业专用发票未能达到税务部门的要求时。
9、 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5%(不超过50万元)的现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该等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且是否接受应以招标人意见为准,招标人不接受的,中标人应当缴纳同等金额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期限须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延长三个月。
10、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066㎡,总建筑面积757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359㎡,地下建筑面积18350㎡。主要由2幢高层生产研发用房、6幢多层生产研发用房组成,下设1层地下室。
11、 工程质量要求:
(1) 质量等级标准: ①一次性通过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验收;②确保所有工程安装质量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及地方标准且通过物业公司的承接验收;
(2) 安全等级要求:达到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并符合绿城中国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检验,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获得“西湖杯”;
(4) 系统及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合同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设备、规格、技术参数仅为第二依据;
(5) 绿城中国浙江区域弱电交付评估成绩排名不低于前40%并且分数不低于【90】分;
(6) 其他补充要求:符合绿城技术标准;材质满足发包人及设计要求。
12、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3#多层2025年1月15日,其余多层及高层2025年9月30日,总工期284日历天。
13、 本项目考虑指定场地租赁费用160000元(含物业及公共能耗费),且与该租赁相关的其他费用和风险在投标价报价中予以考虑,具体场地信息及租赁条件如下: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海源科创
租赁面积:170-200㎡
租期:一年
支付方式:押二付六
物业+公共能耗费:7+1.8=8.8元/平/月
费用合计:160000元
14、 本项目工抵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闭口预算总价的10%,且与该工抵相关的其他费用和风险在投标价报价中予以考虑。
三、 投标报名要求
1、 公司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 具有国内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 以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参与投标,需提供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及专属劳务班组施工履历,不允许挂靠;
4、 绿城中国内弱电工程合格供方;
5、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6、 产品及服务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四、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2、 本次区采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gtcloud.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六、 资料提供
详见公告《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文件,于报名截止前将盖章文件(快递形式)和电子文档(邮件形式)同时发至联系人处。
七、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成本联系人:钱瑶                            
联系电话:15356196082
招标工程联系人:施松华                           
联系电话:13357106156
联系邮箱:285409742@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1号绿城绿方科创大厦5楼绿城产城公司                                
八、 监察投诉电话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投诉邮箱:13757121007@163.com
九、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人:杭州思创园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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