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城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7204.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20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海龙137664021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18607959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城区供水工程已由靖发改字【2023】2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安县城区、高湖镇、水口乡。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新建城区自来水管网延伸,雷公尖乡及香田乡管网全覆盖,新增3.0*104m3/d供水规模,洪家山加压站加压供水规模由现状最大7000m3/d提升至2.0*104m3/d,并敷设从自来水厂至洪家山加压站至昌铜高速靖安出口(江西交通学院)方高的DN500球墨铸铁主管,长度为13.65km,从雷公尖敷设DN200输水管道至仁首镇加油站附近,与拟建仁首供水工程DN200主供水管网相连;新建高湖水口供水工程。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4 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投资37204.15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施工标约8877.17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但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厅。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
7.3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6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7.7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表格自行下载)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
 地址:靖安县环城北路
 联 系 人:  余海龙
 电 话:  137664021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高安路天工小区11栋1单元102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860795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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