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216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经理17611206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216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69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主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系统及其配套工程。
2.4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2.5招标范围:
(一)监测范围
1、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土壤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2、企业现场 CEMS 设备出现故障时要按照在线监控设施故障监测的频次和数据报送要求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数据。
3、开展环保部门现场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后的补充应急监测工作。
4、若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监测单位要在污染物监测频次内立即组织补测,确保数据有效性。
5、监测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向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提交三份监测报告,便于录入污染源监测信息。
6、监测单位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等一切费用需自行安排。
(二)监测项目及工作量
见附件及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三)服务期限:36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考评合格可续签,最多续签1年,总共2年)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2 具备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我公司所有涉及的检测因子(详见监测方案)。
3.3 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能反映标的物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双方签字页、合同签署日期)等。
3.4具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www.gsxt.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根据《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投标人基本安全能力和安全底线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至少1人)和高处作业证(至少2人);监测人员具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或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证书(最少1人)需与高处作业证人员一致;且以上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20 09:00—2023-11-2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0358-284922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 0358-2849172 159359024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7611206013
邮箱:qy_sun@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编号:0123-ZB216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69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主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系统及其配套工程。
2.4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2.5招标范围:
(一)监测范围
1、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土壤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2、企业现场 CEMS 设备出现故障时要按照在线监控设施故障监测的频次和数据报送要求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数据。
3、开展环保部门现场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后的补充应急监测工作。
4、若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监测单位要在污染物监测频次内立即组织补测,确保数据有效性。
5、监测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向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提交三份监测报告,便于录入污染源监测信息。
6、监测单位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等一切费用需自行安排。
(二)监测项目及工作量
见附件及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三)服务期限:36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考评合格可续签,最多续签1年,总共2年)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2 具备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我公司所有涉及的检测因子(详见监测方案)。
3.3 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能反映标的物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双方签字页、合同签署日期)等。
3.4具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www.gsxt.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根据《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投标人基本安全能力和安全底线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至少1人)和高处作业证(至少2人);监测人员具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或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证书(最少1人)需与高处作业证人员一致;且以上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20 09:00—2023-11-2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0358-284922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 0358-2849172 159359024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7611206013
邮箱:qy_sun@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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