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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银清算)现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针对本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
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
二、采购内容
OA系统(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协同管理软件)服务实施周期:2025年2月8日-2028年2月7日。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在维护期内,承诺提供不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和临时性紧急维修服务,如下:
1、在维护期内按季度定期巡检,巡检内容为:检查系统的各种日志,检查系统的各种资源(硬件的CPU、内存、磁盘,数据库等)的使用情况,系统性能优化、数据库性能调优、中间件性能调优等,分析系统运行、业务应用情况;
2、在维护期内提供7×24热线电话服务,为城银清算解答技术服务问题;
3、提供开发程序的维护,解决应用系统在运行中自身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4、提供升级服务,为城银清算无偿提供本协议产品同版本软件安装、升级服务;
5、结合系统推广工作,配合城银清算内部培训。
三、采购方式及安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邮件形式发放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地点: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办公场地(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168号9楼)。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信用核查。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出具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自 2022 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形;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五、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接受供应商报名(报名成功以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收到完整报名资料为准)。供应商向采购人邮箱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
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盖章pdf格式扫描件。保密承诺书盖章pdf格式扫描件。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参加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JSB-CG-006)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不论成交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姓名、邮箱、手机、座机、办公地址),联系人邮箱和报名邮箱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引起的报名有效性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word格式)。其他基本信息(word格式)
报名邮件命名:城银清算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XXX公司(公司全称)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报名截止日到期后,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材料未经审核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168号9楼现场递交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光新路168号9楼
联系人:李蒙、 021-31823321
邮箱:limeng@cbcc.cn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
二、采购内容
OA系统(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协同管理软件)服务实施周期:2025年2月8日-2028年2月7日。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在维护期内,承诺提供不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和临时性紧急维修服务,如下:
1、在维护期内按季度定期巡检,巡检内容为:检查系统的各种日志,检查系统的各种资源(硬件的CPU、内存、磁盘,数据库等)的使用情况,系统性能优化、数据库性能调优、中间件性能调优等,分析系统运行、业务应用情况;
2、在维护期内提供7×24热线电话服务,为城银清算解答技术服务问题;
3、提供开发程序的维护,解决应用系统在运行中自身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4、提供升级服务,为城银清算无偿提供本协议产品同版本软件安装、升级服务;
5、结合系统推广工作,配合城银清算内部培训。
三、采购方式及安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邮件形式发放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地点: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办公场地(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168号9楼)。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信用核查。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出具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自 2022 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形;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五、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接受供应商报名(报名成功以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收到完整报名资料为准)。供应商向采购人邮箱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
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盖章pdf格式扫描件。保密承诺书盖章pdf格式扫描件。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参加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JSB-CG-006)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不论成交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姓名、邮箱、手机、座机、办公地址),联系人邮箱和报名邮箱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引起的报名有效性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word格式)。其他基本信息(word格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 | ||
成立日期 | 核准日期 | ||
注册资本 | 营业期限至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股份占比(%) |
报名邮件命名:城银清算生产办公辅助产品维保服务(2025-2028)之OA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XXX公司(公司全称)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报名截止日到期后,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材料未经审核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168号9楼现场递交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光新路168号9楼
联系人:李蒙、 021-31823321
邮箱:limeng@cbcc.cn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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