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盖州市】 盖州市清河书香园三期23#楼、24#楼项目(网上资格确认)
金额
685.7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88120170823506
预算金额685.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符帅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88120170823506
工程名称 盖州市清河书香园三期23#楼、24#楼项目
建设单位 营口永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盖州市 建设地点 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河南村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盖州市清河书香园三期23#楼、24#楼项目 盖州市暖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符帅 6857365.1100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6163.4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盖州市暖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符帅 6857365.11
第二名 营口远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刘飞 6942206.47
第三名 盖州市站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罗娇 6963418.37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3日
填报单位 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填报日期 2017年09月20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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