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实施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gh-2018-70(2)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赞1819179866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1
公告正文
高新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实施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实施工程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实施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H-2018-70(2)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

联系人:杨 工

电话:1519173034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3楼B311

联系人:陈赞

电话:1819179866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高新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实施工程采购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主要为防汛救灾物资、预案编制及人员培训等。

项目用途: 完善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县级及乡镇级方预案,完善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采购预算: 352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查询截图); 5、提供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并具备专职从业人员及编制相关方预案的能力(提供具备方案编制能力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8 09:00:00至2019-06-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3楼B31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D52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0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D523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1798666

2、开户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宝钛支行

4、账 号:610501629600000001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6-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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