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GDJS2024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红
项目联系电话:0759-27549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0759-2290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红, 0759-2754966
代理机构地址: 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12栋
一、采购项目内容
- 遴选邀请
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施工遴选供应商,遴选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遴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入供应商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获取遴选文件要求:
1、要求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获取遴选文件:
1.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购买遴选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12栋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3、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6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遴选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无论是否成交,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遴选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 遴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19日9:00~9 :30
- 遴选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9日9:30
- 遴选及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12栋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室。
- 答疑和勘察: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投标人若需现场考察,可自行组织前往现场考察,其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五、公示网页: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jsgc.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12栋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15816092200
传真:0759-2754966
邮箱:gdjsgc0759@163.com
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9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8.64478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