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5.3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96
预算金额105.37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2431235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恒伟024-6288327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8
公告正文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2月08日 00:2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
行政区域 大东区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00: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0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105.373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
项目联系电话 024-62883277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431235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30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62883277
附件:
附件1 终稿-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29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96
项目名称: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3,733.00
最高限价(元):1,053,733.00
采购需求:

教育局幼儿园半山麓分园环境装饰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一街56-5号,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园区大门景观墙、外立面亮化字、室外遮阳施工、室内装饰装修、上人屋面铺装及出屋面管道保护等施工项目内容。

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中标价格的3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价格的3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格的95%,留工程结算价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返还。

履约期限:50天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下载文件后,须将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在文件获取期内发至邮箱lnbfzbyxgs@163.com。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开标时请供应商自带笔记本或者公司远程进行解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4号
联系方式: 024-24312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304-2号
联系方式: 024-62883277
邮箱地址: 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2217310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
电 话: 024-628832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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