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6至花山平安楼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114-18-01-46506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道G106至花山平安楼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道G106至花山平安楼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国道G106至花山平安楼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与梯面镇,路线起于G106线上行方向K2393+625附近现状交叉口,终点接花山镇城西石场(安息堂停车场内部路)附近,路线走向自西向东,新建道路路线长度1.012公里,采用城市支路标准,标准段规划红线24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7557.88万元。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如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等)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各参建方的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归档整理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概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33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474.74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施工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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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697015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524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