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运钞押运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运钞押运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1122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66万元,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经决策后成交1个供应商。
序号 |
岗位名称 |
服务内容 |
岗位数量 |
*含税报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运钞押运 |
运钞车押运,服务12个网点、2个高速收费 |
4 |
≤31万元/年 |
运钞押运还需配备代班人员1人 |
2 |
运钞车驾驶员 |
运钞车押运,服务12个网点、2个高速收费费 |
2 |
≤18万元/年 |
运钞驾驶员还需配备代班人员0.5人 |
3 |
运钞车携款员 |
运钞车押运,服务12个网点、2个高速收费 |
2 |
≤17万元/年 |
运钞携款员还需配备代班人员0.5人 |
合计 |
≤66万元/年 |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安保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装备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1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具有由公安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3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起承担过银行巡逻及押运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2.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9:00:00至2023年4月24日17:00:00(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人民币/本收取,售后不退(如项目流标重新报名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79-82360619。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曹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867998598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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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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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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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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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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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7938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