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软件升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30日
合 同
需方(采购方全称): 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供方(供应方全称): 长沙思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版本 |
升级年限 |
数量 |
总金额 |
备注 |
1 |
SUVA通信数据智能分析软件 |
V3.16 |
5年 |
1 |
50000元 |
软件升级服务 |
金额合计(小写): 共计:¥50000.00 |
||||||
总金额(大写): 共计: 人民币伍万元整 |
二、 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项目软件产品提供 伍年 免费质保服务。软件功能使用终身免费升级,基站数据服务三年以后每年按合同额百分之10%收取,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护。
2、 质保期间,因提高软件运行效率、修改程序局部错误、清除软件运行隐患、完善和优化软件局部功能等原因而推出的软件新版本,需方享有免费同步更新权利。
3、 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三、 售后服务承诺:
1、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需方提出故障申告或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时,供方提供电话、远程网络及现场维护服务,电话、远程网络支持服务响应时效在24小时之内、响应时间48小时之内。
2、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长沙思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229号1609号
联系方式:0731-85822448
四、发货时间和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乙方发送到 (甲方指定地点)
2、发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到乙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甲方应保证货物运输中安全,顺丰快递至乙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票据
1、支付方式:电汇。
2、收款账户名称:长沙思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北大桥支行
税号:91430104396538068G
账号: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609室
电话:0731-85822448
4、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根据合同总额开具软件升级服务发票,需方按照合同全额付款。
5、开票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四、 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供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3-5 个工作日内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地点 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五、 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六、 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
培训地点: 需方指定 ;培训时间: 交货时培训 ;
培训方式: 远程培训 ;
方式
七、 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1、 需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全部货款,供方开通软件升级服务年限并开具项目全额发票;
2、 项目服务期限,项目软件产品提供壹年免费质保。
八、 违约责任:
1、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0.5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0.5 %违约金。
2、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设备款总额 0.5 %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九、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持壹份,需方持壹份。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长沙思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229号1609号
日期: 2018 年 3 月 30 日 日期: 2018 年 3 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