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公安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QC-2022-ZC-007
项目名称:中阳县公安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4999元
最高限价:1884999元
采购内容:中阳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监控视频818路,融合卡口54套,社会视频资源5个重点部门涉及11家单位共436路视频;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所需特定的资格条件: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投标人”处“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场开标地点:离石区北川河东路王府名苑4号楼2单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阳县公安局
地址:中阳县公安局凤城北街31号
联系方式:0358-530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离石区北川河东路王府名苑4号楼2单元20层
联系方式:13393587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235890377
附件信息:
中阳县公安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项目.doc中阳县公安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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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3、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2 | 响应文件(纸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在开标时带到现场。 |
3 |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近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扫描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评审专家现场查询) 8、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 (2)提供响应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 |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2、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 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 (1) ………… 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 (1) ………… 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 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说明: 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 |
5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R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1、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山西启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银行账号:14050169690800000877 行号:105173014034 财务联系电话:18235890377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第9.4条)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 (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
8 | 现场勘查 (或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9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近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评审专家现场查询) |
8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响应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2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3 | 响应函 | (见‘响应文件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见‘响应文件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见‘响应文件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6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7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8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商务部分(1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1、企业业绩(10分) 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至少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年签署的合同项目案例;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
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0.5分(包括响应文件未胶装、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响应文件不清晰等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情形)。 |
3、近3年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用户满意度情况,每提供一项优秀、良好、满意等评价证明文件得1分,满分3分。 |
二、服务部分(75分) (由评标委员会各自认定,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 |
1、总体服务方案:根据各供应商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理解、详细服务内容、主要职责、与采购人的协调配合、服务目标成效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2、人员配备及安排:根据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服务能力高低、从业经验、人员配置、搭配,人员培训、人员稳定性保障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3、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供应商具备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根据其全面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4、服务保障措施:针对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服务过程中的关键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13分。 |
5、安全保密措施:供应商具备严格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根据其对保密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提供的保密方案、保密承诺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6、服务承诺:供应商应当对按响应文件配置人员、达到采购需求的要求、服务优质性、其他纠纷时的处理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具体、有利于保障采购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公众形象等相关权益不受影响的,能有效防范采购单位牵涉劳动争议的,能减轻采购单位各方面负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本项最高得12分。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 (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报价 (满分1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2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 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规范 | 响应服务 技术指标、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