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边次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央0891-63826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机关信访协同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19年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在看望第十检察厅办信工作的同志时,就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问题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认真研究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关系问题,指出第十检察厅提出办信系统与办案系统具有较大的差别,应当建立完善办信系统是有道理的,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尽早实现“点对点”、扁平化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提供技术支持。
2019年3月,在高检院第十检察厅与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领导下,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以下称信访系统2.0)开始建设。信访系统2.0旨在实现信访工作扁平化管理,确保访类和诉类事项适时分流、数据准确统计,真正实现群众信访网上管理、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答复,实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信访系统2.0于2019年12月正式在检察涉密网全国上线,即将在检察工作网上线使用。信访2.0系统在高检院一级部署,全国四级院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全国两级部署,四级使用。目前一级部署的信访系统2.0与两级部署的检察业务系统2.0无法在工作网实现数据对接,进行信件与案件的信息交互。
为解决信访系统2.0和检察业务系统2.0的数据交互问题,需在各省级检察院建设信访协同平台。通过信访协同平台,实现检察工作网的信访系统2.0数据和与检察业务系统2.0办案数据的自动同步和交互,同时信访协同平台可以根据高检院信访协同服务自动更新升级,与高检院协同平台保持一致。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万元,最高限价90.0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建设依据
高检院办公厅今年5月份发文《关于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各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作为检察机关受理和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前端的信访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各项对接准备工作,确保信访系统尽快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业务系统顺利对接。
(二)拟承建公司
本次拟承建公司为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从事检察院行业的信息化软件开发工作,自2007年进入检察行业,已经服务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检察机关,其中包括高检院和11个省级检察机关。十四年来,根据检察机关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建设需求,提出全面的行业解决方案,不断的积极探索检察行业信息化的发展途径,形成了围绕信息化规划与设计服务、软件产品与系统定制化开发服务、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技术与重要成果。在此次5月份发文《关于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均采用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
(三)客观原因
1、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承建了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完成了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等服务工作,并最终通过项目验收;2019年,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承建了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项目,目前系统已在全国四级检察院上线运行。
2、数据对接方面:由于信访协同平台需要在检察工作网同时对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两个系统,而需要对接的全国检察机关信访系统2.0由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具备数据无缝对接优势,无技术壁垒和风险。目前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信访协同平台的开发工作,已在多个省试点,能极大节约项目实施的时间。
3、业务理解方面: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承建了高检院两期信访系统的建设,对信访业务、信访系统功能,等都有深刻理解。目前已完成与检察业务系统2.0的对接工作,有对检察业务系统对接的成熟经验,具备信访协同项目研发的专业化团队。
4、系统维护方面: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是信访系统2.0的运维公司,拥有熟悉信访2.0系统的专业运维团队,具备系统维护优势。
5、时间工期方面:为了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系统上线的时间要求,避免重复启动开发程序的时间和节约开发程序的周期。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并考虑到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项目的实施并投入使用,同时保障后期的运行维护。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承建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8666弄2号4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街道娘热路21号        
联系方式:边次(采购人) 0891-62494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联系电话:0891-628471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7楼            
联系方式:白央(采购代理机构) 0891-63826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