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建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金环010-823685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2〕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无损检测及相关工作,检测工作内容包括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或综合检验机构或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和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检测);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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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对应检测项目(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专业无损检测人员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③RT、UT、MT、PT、TOFD每个专业至少配备2人;
④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的对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超过两家(不含两家),参与评审的两份投标文件以该投标人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前两名为准。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100083;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010-82368535;
电子邮箱:liujianwei.ripp@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 窦金环 宋晓庆;
电话:13681303392 13461693796;
电子邮箱:doujh@sinopec.comsongxq566@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条件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孟皓 010-82368535 | 电子邮箱 | tjjd.ripp@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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