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启迪大厦2401、2501、2601室房产(含1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公开转让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SCJG202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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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启迪大厦2401、2501、2601室房产(含1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公开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8 |
挂牌日期 | 2024-11-0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提前预约至现场查看标的房产,有此需求的请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15026651292。 2.该标的物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4至26层,地下车位位于B2层。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本次转让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 3.转让标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不动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5.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转移登记等手续。 6.本次公开转让标的房产和车位可分套(个)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房产并同时受让一个或多个车位,车位不可单独受让。 7.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应自行向相关房产等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和过户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竞买和过户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标的房屋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至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且在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完成产权登记过户后,承诺与出让方或出让方招商的第三方以现有价格(即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价格)续租不少于1年。 9.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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