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绿色生态环保公司】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5072292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女士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绿色生态环保公司】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作单位遴选(第三次)
1.2采购编号:HBJT-LSSTHBGS-248188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概况: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工程技术服务、金属矿石销售及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及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等。我公司始终秉持市场化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国企经营制度规范、融资渠道宽广、企业信誉良好等优势,积极开展大宗货物贸易业务及高速公路工程服务业务。近年来,我公司已确定为湖南资阳明朗采区砂石销售战略合作企业,享受大客户优惠政策,取得砂石销售资格。我公司并致力服务于江汉平原地区高速公路建设,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各类劳务服务、运输服务、地材供应等相关服务。贸易方面目前形成砂石、磷矿石贸易两大业务板块工程方面形成围绕以武松高速、二广高速、汉宜高速等在建(扩)高速项目生态圈的工程服务板块。
1.5采购内容及范围:为规范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中的供应商的选择机制,公开遴选各潜在供应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以采购人下发的管理文件为准。采购人每年对入围合格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取消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1.7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8入围中标人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为确定合格供应商备选库入围名单并进行结果公示,第二阶段按实际采购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通过直接选定、询比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办法采用合格制(每标段推荐入围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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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绿色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92号(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2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5072292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近3年独立承担过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或运输合作项目业绩;

近1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或运输合作项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内容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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