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43.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二、项目名称: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2]RZ[TP]2021002-1 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RZ[TP]2021002-1 包1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RZ[TP]2021002-1 包1 :6563元
收取对象: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厦门厦盛户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N95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福州洋里家纺有限公司提供N95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江西省思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温枪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福州洋龙棉业纺织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帐篷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他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项目提供的N95口罩与帐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采购文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帐篷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 价格扣除如下: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最终总报价43750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400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70000元,占总报价比例超过50%,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0%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3865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47号
联系方式:1885965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87529682 1305576887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庄美玲 黄尚虎
电 话:0591-87529682 13055768876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2]RZ[TP]2021002-1)
二、项目名称: 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帐篷等防疫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2]RZ[TP]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0号鳌峰广场2号楼17层1702室 | 437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RZ[TP]2021002-1 包1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2004 储备物资 |
帐篷 | 兴达旺 | 12平方米 | 200(顶) | 1350 | 270000 |
1-2 | A2004 储备物资 |
N95口罩 | 泰达康 | 挂耳式,头戴式 | 50000(只) | 2.6 | 130000 |
1-3 | A2004 储备物资 |
额温枪 | 倍尔康 | 常规 | 500(把) | 75 | 375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郭翼 (包1) |
评审专家: | 林嫣,林华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成交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1.1%。 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a.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b.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如下:代理服务费账号:3510-0801-0018-1500-92600;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RZ[TP]2021002-1 包1 :6563元
收取对象: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厦门厦盛户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N95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福州洋里家纺有限公司提供N95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江西省思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额温枪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福州洋龙棉业纺织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帐篷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他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项目提供的N95口罩与帐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采购文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 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帐篷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 价格扣除如下:福州恒浩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最终总报价43750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400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70000元,占总报价比例超过50%,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0%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3865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47号
联系方式:1885965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87529682 1305576887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庄美玲 黄尚虎
电 话:0591-87529682 13055768876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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