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境监管执法装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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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2)0350号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2-175
2、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境监管执法装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2022)0350号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境监管执法装备购置项目 太原市华天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 266 号第 1 幢 2 单元 1501 号 417,7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境监管执法装备购置项目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梁爱英、陈桧芳、,郭淑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6,265.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安县城北万象大道与省道交叉口向西200米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838818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最终排名表.pdf最终排名表.pdf
  • 报价明细表.png报价明细表.png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 招标正文(1).pdf招标正文(1).pdf
  • 评标报告.pdf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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