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来购内容与需求:
(一)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
1、国际航空情报资料应包含:
(1)国外航空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AIP)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订购、更新、整理、分发。详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以当年发布为准。
(2)每年的国外航空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AIP)服务包含三部分,内容如下:
①供货商实际代理订购我公司当年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服务;
②物流服务;
③其它相关附加服务(AIP监控服务和当年供应商提供AIP服务范围之外国家和地区的AIP服务)。
(二)付款进度
在合同生效后,供货商为我公司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商根据我公司实际采购的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运输费用及附加服务费用(如我公司有需要)计算合同费用,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我公司在收到供货商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如果对发票项目、数额没有异议,向供货商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
(2)我公司如需要新增加采购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以附件《AIP服务订购单》向供货商进行采购。每次《AIP服务订购单》生效后,供货商为我公司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商根据我公司实际采购的AIP服务范围计算服务费用,并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我公司在收到供货商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如果对发票项目、数额没有异议,向供货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19年开始起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航行情报服务中心不再代理订购国家和地区之外的航行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如需订购其它国际地区的航行资料汇编,电子化AIP(纸版转电子版)和客户化AIP内容监控服务,由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责。考虑到航行数据、服务的专业性高、容错率小、保密性强,故选择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国际航空资料的单一来源供货商。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顶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希
联系人电话:010-64537772
联系人邮箱:suxi@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来购内容与需求:
(一)国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
1、国际航空情报资料应包含:
(1)国外航空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AIP)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订购、更新、整理、分发。详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以当年发布为准。
(2)每年的国外航空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AIP)服务包含三部分,内容如下:
①供货商实际代理订购我公司当年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服务;
②物流服务;
③其它相关附加服务(AIP监控服务和当年供应商提供AIP服务范围之外国家和地区的AIP服务)。
(二)付款进度
在合同生效后,供货商为我公司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商根据我公司实际采购的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运输费用及附加服务费用(如我公司有需要)计算合同费用,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我公司在收到供货商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如果对发票项目、数额没有异议,向供货商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
(2)我公司如需要新增加采购AIP服务范围(国家或地区),以附件《AIP服务订购单》向供货商进行采购。每次《AIP服务订购单》生效后,供货商为我公司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商根据我公司实际采购的AIP服务范围计算服务费用,并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我公司在收到供货商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如果对发票项目、数额没有异议,向供货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19年开始起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航行情报服务中心不再代理订购国家和地区之外的航行资料汇编及修订资料,如需订购其它国际地区的航行资料汇编,电子化AIP(纸版转电子版)和客户化AIP内容监控服务,由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责。考虑到航行数据、服务的专业性高、容错率小、保密性强,故选择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国际航空资料的单一来源供货商。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顶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希
联系人电话:010-64537772
联系人邮箱:suxi@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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