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2023df101343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经理0551-626056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出租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AH2023DF101343 监测编号 AH2023DF101343
标的名称 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出租 转让底价 230.000000 万元
挂牌日期 2023-03-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3-22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省来安经开区中央大道南侧、经一路西侧 出租面积(平方米) 4072.20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年) 20年
免租期限(年)   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 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租赁期情况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原租赁合同期限 至   止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3-16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清十年总租金的50%,剩余50%租金承租方须在办理完成该加油站经营许可证之日后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使用应符合出租标的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限用于加油站经营。如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加油站的实际管理人,该加油站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承租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伤害等,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负责该加油站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建设内容包括站内场地、房屋、罩棚以及加油、供水、供电、消防、照明、通信、绿化、环卫、排水排污等所有设备设施。加油站建设方案以及装修装饰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各项审批办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加油站设计、施工建设、装修图纸、预决算清单及相关证照等材料报出租方备案。
5、自《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承租方必须开工建设加油站,6个月内必须完成加油站的建设并通过验收,同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该加油站符合开业条件。租期自承租方办理完成《建设施工许可证》满120日起开始计算。
6、出租方对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包括汽车加气、加氢、充电许可)享有所有权。租赁期间,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向相关管理部门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随后将出租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至承租方名下,不改变出租方对该证书所享有的权利。
7、若承租方中途退租,出租方对已收取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完整交付标的物,包括承租方投资建设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加油机、油罐、管道等所有设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出租方。
9、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应在30日之内将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到出租方名下。
10、承租方以出租方经营资质与第三人合资合股经营的,或以加油站房地产、经营资质对外抵押担保的,或在合同期满30日之内未能将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到出租方名下的(非承租方责任除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本项目20年总租金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出租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11、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使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出租方在赔偿后,享有对承租方的全部追偿权,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利息以及为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
(2)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事故等;
(3)承租方与其所雇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
(4)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或发生责任事故,受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2、租赁期间,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管理部门吊销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二十年租金总额,作为对出租方的赔偿。
13、因政府规划或相关管理部门建设需要,拆迁、征用、改造合同标的物时,本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撤离,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各自承担。政府因以上行为对承租方投入给予的补偿,除以7300天(20年租赁期),承租方已租赁天数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未完租赁时间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标的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4、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承租申请,视同对出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本项目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产生的纠纷,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出租方和各方当事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5、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来安新城加油站租赁合同》。
16、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和附件《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不得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对《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出异议。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
18、现场勘察联系人:张政
联系电话:1395502425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网络动态报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
(1)租赁申请文件;
(2)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完成申请受让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来安新城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1111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公司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交纳时间 登记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3413010000101491011445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转让方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省来安经开区中央大道南侧、经一路西侧 出租面积(平方米) 4072.20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年) 20年
免租期限(年)   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 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租赁期情况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原租赁合同期限 至   止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贾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烟墩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05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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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上传电子版
1、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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