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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江可门港经济区350122-91-D-25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10月,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可门港经济区350122-91-D-25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坑园镇镇区中心,坑园镇政府南侧,西临现状201省道(通港大道),与现状申远青年公寓相邻,区位条件优越,用地面积1.59公顷(约23.85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宏达路122号,邮政编码:350512,联系电话:0591-26461010,并注明“《连江可门港经济区350122-91-D-25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坑园镇镇区中心,坑园镇政府南侧,西临现状201省道(通港大道),与现状申远青年公寓相邻,区位条件优越,用地面积1.59公顷(约23.85亩)。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备注 |
D-25 | 商住综合用地 | 1.59 | 32 | 3.0 | 25 | 80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宏达路122号,邮政编码:350512,联系电话:0591-26461010,并注明“《连江可门港经济区350122-91-D-25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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