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湖区新丰镇断头浜综合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27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南湖区新丰镇断头浜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南湖区新丰镇断头浜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纪〔2023〕104号,项目代码:2304-330402-89-01-26395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市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嘉兴市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湖区2023年新丰镇断头浜综合整治工程共涉及10个行政村,整治29条河浜(普通河浜25条,重点河浜4条),治理河浜总长度1806.4m。
整治普通河浜25条:河浜长度1506.9m、建设护岸3145.9m、落河缺32座、河埠88 座、连锁砌块生态排渠15m、栏杆25.1m、堵坝拆除1处、围墙拆除1处、旧预制板路拆除1处;种植水生植物 5077.9㎡、河岸绿化4520.7㎡、河浜清淤3935.0m?。
整治重点河浜4条(北长埭西浜、田下浜、张家浜、钱家浜):河浜长度 299.5m、建设护岸608.4m、落河缺5座、河埠16座、水冲石生态排渠62.8m、12.0m 溢流坝1处;种植水生植物699.1㎡、河岸绿化景观3597.0㎡、河浜清淤587.0m?。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3年南湖区新丰镇断头浜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护岸工程、清淤工程、新建护岸、新建落河缺、种植水生植物等。相应概算投资约 745.31 万元,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
3.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939;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①已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用注册后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②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账号或CA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账号或CA锁。具体操作流程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心动态→新用户注册须知” 进行操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及直接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第九层910室),收件人:缪秋剑,联系电话:18867688781,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收件人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寄件或直接送达时,请务必另行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
邮政编码: 314000 邮政编码: 314000
联系人: 崔女士 联系人: 缪秋剑
电话: 0573-83022219 电话: 0573-82062711
传真: / 传真: 0573-8206245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604339279@qq.com
8 行政监督部门: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年 /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域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散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